A/KTN/11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KTN/111

申请地区

古洞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2/06/2026

地点

新界粉岭北新发展区规划区第10NW(包括粉岭上水市地段第307 号)、13E、14W、14S(粉岭上水市地段第297号)、16NW、16NE、16SW、16SE区及古洞北新发展区规划区第20E、25E、14、22W、22E、26W、26E、15N、15C、15S、23N、23C、23S区

拟议

拟议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拟议/准许的私营房屋发展,和在一准许私营房屋发展内作拟议「公共车辆总站」、「商店及服务行业」及「食肆」用途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7/07/2026 (4)

暂定会议日期

23/10/2026

备注

延期于 24/07/2026

26/08/2026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部门意见、经修订的指示性计划及规划纲领、经修订的视觉评核及经修订的空气流通专家评估报告。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进一步资料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18/09/202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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