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PK/22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PK/221

申请地区

丙岗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14/07/2025

地点

新界上水鸡岭丈量约份第91约地段第1511号H分段、第1511号I分段、第1511号J分段、第1511号K分段、第1511号Q分段(部分)、第1644号(部分)及第1645号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及相关填土工程(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12/08/2025 (0)

提出意见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5/09/2025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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