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PK/22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PK/221
申请地区
丙岗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14/07/2025
地点
新界上水鸡岭丈量约份第91约地段第1511号H分段、第1511号I分段、第1511号J分段、第1511号K分段、第1511号Q分段(部分)、第1644号(部分)及第1645号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及相关填土工程(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2/08/2025 (9)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5/09/2025
备注
-
性质 | 回应运输署的意见,包括提交经修订的行车线分析图及布局设计图以显示车道的阔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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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