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SSH/156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SSH/156
申请地区
十四乡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27/02/2024
地点
新界西贡北十四乡马牯缆村丈量约份第218约地段第543号(部分)、第544号(部分)、第546号(部分)、第547号(部分)、第548号(部分)、第549号、第550号(部分)、第551号(部分)、第552号余段(部分)、第553号、第603号A分段余段、第605号(部分)、第606号余段、第607号(部分)、第608号(部分)、第609号余段及第610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26/03/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4/10/2024
备注
延期于 07/06/2024
延期于 16/08/2024
性质 | 回应渠务署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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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渠务署的意见及提交一份经修订的排水系统建议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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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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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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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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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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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