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STK/2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STK/25

申请地区

沙头角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17/04/2024

地点

新界沙头角丈量约份第41约地段第443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44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45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46号B分段余段(部分)及第447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只限旅游车及私家车)的规划许可续期(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7/05/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7/06/2024

备注

-

09/05/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提交F.S.251证书。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16/05/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就申请作出澄清,指目前申请的布局设计与先前获批准的申请相同。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28/05/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地政总署的意见及对现存的车辆进出口通道进行澄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返回页首
至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