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STK/2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STK/25
申请地区
沙头角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17/04/2024
地点
新界沙头角丈量约份第41约地段第443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44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45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46号B分段余段(部分)及第447号B分段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只限旅游车及私家车)的规划许可续期(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7/05/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7/06/202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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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提交F.S.251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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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申请人就申请作出澄清,指目前申请的布局设计与先前获批准的申请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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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地政总署的意见及对现存的车辆进出口通道进行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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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