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STK/30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STK/30
申请地区
沙头角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10/09/2025
地点
新界沙头角丈量约份第41约地段第229号B分段第1小分段及第227号余段及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私人会所(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0/10/2025 (10)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7/11/2025
备注
-
| 性质 | 回应运输署及规划署城市设计及园境组的意见,澄清有关申请地点的营运细节及交通管理措施,及提交经修订的布局设计图。 |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 性质 | 回应规划署城市设计及园境组的意见,并澄清申请地点目前没有树木及拟议种植的树种。 |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