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L/80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TKL/801

申请地区

坪輋及打鼓岭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26/05/2025

地点

新界打鼓岭坪輋丈量约份第 77约地段第282号余段、第283号、第284号余段(部分)、第286号、第287号、第288号(部分)、第290号(部分)、第292号、第293号、第294号、第295号、第296号、第297号、第298号和第299号

拟议

拟议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机械及木材连附属设施及相关填土工程(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24/06/2025 (8)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7/11/2025

备注

延期于 18/07/2025

12/09/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运输署、规划署及渠务署的意见,附上一份经修订的平面图,澄清申请地点是否需要砍伐树木、申请地点的面积及拟议露天储存用途的位置、申请地点储存的物料,证明拟议停车位数量、装卸空间及车辆进出点的充足性,提供车辆进出安排、交通管理及行人安全措施,提供申请地点现有树木的资料,证明拟议用途位置的合理性,并提交申请表格的替换页以新增一个停车位。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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