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L/813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TKL/813

申请地区

坪輋及打鼓岭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14/08/2025

地点

新界粉岭龙跃头丈量约份第 83 约补租地段第 464 号 A 分段余段(部分)及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电动车充电站(电动的士)、汽车修理工场、商店及服务行业(汽车陈列室)及食肆连附属场地办公室(为期 5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2/09/2025 (4)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0/10/2025

备注

-

19/09/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渔农自然护理署、水务署、环境保护署、环境及生态局、渠务署及规划署的意见,提交一份经修订的排水系统建议书及平面图,并澄清尽可能保留申请地点内现有树木、运作详情、现场使用轻型货车而非中型货车,以及现场仅提供18个电动的士充电位。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返回页首
至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