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L/81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TKL/815
申请地区
坪輋及打鼓岭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25/08/2025
地点
新界打鼓岭坪輋丈量约份第82约地段第968号(部分)、第969号(部分)、第970号(部分)、第971号(部分)、第972号、第973号、第975号、第976号、第977号及第978号余段
拟议
拟议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及机械及相关填土工程(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23/09/2025 (2)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4/10/2025
备注
-
| 性质 | 回应运输署、渠务署、路政署、环境保护署、渔农自然护理署及规划署的意见,澄清申请地点现有填土的深度及拟议计划,包括用地边界与现有河溪的后退距离、沿用地边界设置3米高实心金属墙,以及在申请获批后提交进出通道建议书,并提交车辆路径分析,交通管理和行人安全措施建议书。 |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 性质 | 回应环境保护署的意见,并澄清填土期间缓解措施的实施详情。 |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