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83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TK/835

申请地区

汀角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07/05/2025

地点

新界大埔芦慈田村丈量约份第17约地段第1610号余段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6/06/2025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4/07/2025

备注

-

03/06/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运输署的意见,并提交出入口示意图和行车线分析图。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06/06/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地政总署及规划署的意见,以及澄清在取得规划许可后会拆除现有檐篷及保留现有树木。因现场西南部现有构筑物而轻微缩减用地界线,现提交经修订的图则及绘图。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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