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申请编号
A/YL-HTF/1202
申请地区
厦村边缘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1/11/2025
地点
新界元朗厦村丈量约份第 128 约地段第 384 号余段
拟议
拟议临时电子产品回收货仓连附属办公室及相关填土工程(为期 3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09/12/2025 (0)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09/01/202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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