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093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KTN/1093

申请地区

锦田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04/02/2025

地点

新界元朗锦田长春新村丈量约份第107约地段第1750A9号(部分)及第1905号余段(部分)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为期 5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4/03/2025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8/07/2025

备注

延期于 28/03/2025

07/03/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提交经修订的消防装置建议。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28/05/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部门的意见,提交经修订的平面图、位置图、土地用途地带图、土地类别图、交通行车线分析图、排水建议和消防装置建议,并附上申请表格和规划纲领的替代页,及澄清营运细节。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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