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申请编号
A/YL-KTN/1137
申请地区
锦田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30/06/2025
地点
新界元朗锦田下高埔村丈量约份第 103 约地段第974号 F 分段(部分)
拟议
临时汽车修理工场连附属设施(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29/07/2025 (0)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15/08/20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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