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15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KTN/1151

申请地区

锦田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22/07/2025

地点

新界元朗锦田北水尾村丈量约份第109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康体文娱场所连附属设施和相关的填土工程(为期三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9/08/2025 (7)

暂定会议日期

19/12/2025

备注

延期于 19/09/2025

03/09/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部门的意见、澄清营运细节、承诺对违契的整改行动及提供车辆流量估算。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08/09/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提供一份新的消防设备安装计划。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23/10/2025,24/10/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回应部门及公众人士的意见,并提供与排水工程相关的挖土幅度,以及新的排水影响评估和经修订的消防设备安装计划。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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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进一步资料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28/11/202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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