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申请编号
A/YL-KTN/1197
申请地区
锦田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8/12/2025
地点
新界元朗锦田锦庆围丈量约份第 109 约地段第 173 号余段(部分)
拟议
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连附属办公室(为期 5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20/01/2026 (0)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06/02/202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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