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S/1070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KTS/1070

申请地区

锦田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22/04/2025

地点

新界元朗锦田丈量约份第 106 约地段第 365 号 A 分段

拟议

临时蔬菜收集站的规划许可续期(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23/05/2025 (0)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0/06/2025

备注

-

06/06/2025,09/06/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包括回应部门意见、一份申请地点现有排水设施的状况记录及澄清申请的业务营业细节。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返回页首
至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