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S/107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KTS/1075
申请地区
锦田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2/05/2025
地点
新界元朗锦田河背丈量约份第 113 约地段第 1023 号 A 分段、第 1023 号余段、 第 1024 号 A 分段及第 1024 号余段
拟议
拟议临时动物寄养所及相关的填土工程(为期 5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3/06/2025 (2)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4/07/2025
备注
-
性质 |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包括回应部门意见表、经修订的布局设计图、经修订的填土工程范围图并提交申请表格的替换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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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