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H/1067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7 条而就城市规划委员会第 16 条的决定提出复核申请
申请编号
A/YL-PH/1067
申请地区
八乡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06/08/2025
复核性质
复核拒绝申请的决定
地点
元朗八乡丈量约份第 111 约地段第 3003 号 D 分段及第 3005 号余段
拟议
拟议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暂定会议日期
31/10/20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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