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H/1114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7 条而就城市规划委员会第 16 条的决定提出覆核申请

申请编号

A/YL-PH/1114

申请地区

八乡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29/09/2026

覆核性质

覆核拒绝申请的决定

地点

元朗八乡丈量约份第 111 约地段第 2811号 A 分段

拟议

拟议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30/10/2026 (0)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11/12/2026

备注

-

申请编号

A/YL-PH/1114

申请地区

八乡

区域

收到日期

19/03/2026

地点

元朗八乡丈量约份第 111 约地段第 2811号 A 分段

拟议

拟议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7/04/2026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8/08/2026

备注

延期于 08/05/2026

于 08/07/2026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就收到的部门意见作出回应,并附有经修订的布局设计图及就申请人的背景作澄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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