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S/76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PS/765

申请地区

屏山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5/10/2025

地点

新界元朗屏山丈量约份第122 约地段第914号、第915号、第916号(部分)及第917号(部分)

拟议

拟议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场)(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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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8/11/2025 (1)

暂定会议日期

09/01/2026

备注

-

10/11/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排水建议。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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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进一步资料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12/12/202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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