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TT/69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TT/695

申请地区

大棠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4/01/2025

地点

新界元朗大棠丈量约份第118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汽车维修工场及露天贮物(为期 3 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1/02/2025 (2)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5/09/2025

备注

延期于 14/03/2025
延期于 20/06/2025

22/04/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以回应部门意见,包括消防装置建议、园境建议、授权信、支持信、经修订的排水建议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就进一步资料提交的意见数目 20/05/2025 (1)

14/07/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以回应部门意见,包括经修订的园境设计及树木保护图和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即露天贮物的面积、泊车位面积、选址的理由、于唐人新村受影响业务的地盘面积及受影响租客的身分。)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返回页首
至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