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TT/722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TT/722
申请地区
大棠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21/07/2025
地点
新界元朗大棠路水蕉新村丈量约份第117约地段第13号B分段及第13号E分段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只限私家车)(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9/08/2025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9/12/2025
备注
延期于 19/09/2025
| 性质 | 申请人呈交排水建议以回应部门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包括申请理由。 |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