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E-LYT/1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NE-LYT/15
申请地区
龙跃头及军地南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01/02/2023
地点
新界粉岭龙跃头丈量约份第83约地段第926号、第934号、第936号B分段、第937号余段、第947号余段、第948号余段、第949号、第950号、第951号、第952号、第955号A分段及第2435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把申请地点由「农业」及「住宅(丙类)」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2」地带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3/03/2023 (96)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5/07/2024
备注
延期于 22/09/2023
延期于 16/02/2024
性质 | 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包括回应部门意见表、经修订的文物影响评估、园景设计总图和树木保育及移除建议的替代页、规划纲领的替代页、视觉影响评估的替代页、空气流通影响评估的替代页、环境评估的替代页及经修订的交通影响评估摘录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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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包括回应部门意见表、经修订的文物影响评估及环境评估的替代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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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申请人提交综合所有技术评估的报告、包括经修订的环境评估、经修订的文物影响评估及回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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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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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即更多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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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