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KTN/6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YL-KTN/6
申请地区
锦田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1/11/2025
地点
新界元朗石岗新界丈量约份第 110 约地段第 121 号、第 137 号、第 138 号、第 139 号 A 分段、第 139 号余段(部分)、第 519 号余段(部分)及第 520 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把申请地点1由「住宅(丙类)2」及「休憩用地」地带改划为「住宅(丙类)4」地带 及申请地点2由「住宅(丙类)2」地带改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以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暂定会议日期
27/02/2026
备注
-
| 性质 | 回应部门意见,并提交经修订的空气质素影响评估、规划纲领、排污影响评估及视觉影响评估的替换页。 |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