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KTN/6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YL-KTN/6

申请地区

锦田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1/11/2025

地点

新界元朗石岗新界丈量约份第 110 约地段第 121 号、第 137 号、第 138 号、第 139 号 A 分段、第 139 号余段(部分)、第 519 号余段(部分)及第 520 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把申请地点1由「住宅(丙类)2」及「休憩用地」地带改划为「住宅(丙类)4」地带 及申请地点2由「住宅(丙类)2」地带改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以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暂定会议日期

27/02/2026

备注

-

31/12/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部门意见,并提交经修订的空气质素影响评估、规划纲领、排污影响评估及视觉影响评估的替换页。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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