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MP/1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YL-MP/11
申请地区
米埔及锦绣花园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2/08/2025
地点
元朗米埔丈量约份第 104 约地段第 4822 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把申请地点由「住宅(丁类)」地带改划为「住宅(丙类) 2」地带并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暂定会议日期
10/10/20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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