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MP/1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YL-MP/11

申请地区

米埔及锦绣花园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2/08/2025

地点

元朗米埔丈量约份第 104 约地段第 4822 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把申请地点由「住宅(丁类)」地带改划为「住宅(丙类) 2」地带并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暂定会议日期

07/11/2025

备注

-

18/09/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就收到的部门意见作出回应,并附有供水评估检讨。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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