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MP/1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YL-MP/11
申请地区
米埔及锦绣花园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2/08/2025
地点
元朗米埔丈量约份第 104 约地段第 4822 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把申请地点由「住宅(丁类)」地带改划为「住宅(丙类) 2」地带并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暂定会议日期
06/02/2026
备注
延期于 21/11/2025
| 性质 | 申请人就收到的部门意见作出回应,并附有供水评估检讨。 |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
| 性质 | 申请人就收到的部门意见作出回应,并附有经修订的供水评估检讨及经修订的视觉影响评估。 |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
| 性质 |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提交经修订的图、经修订的园境计划书、生态影响评估、供水影响评估、环境评估、环境噪音影响评估、排水影 响评估、排污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视觉影响评估及规划纲领的替换页。 |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