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SK/58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HSK/581
申請地區
洪水橋及厦村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26/08/2025
地點
新界元朗鳳降村丈量約份第128約地段第108號A分段 (部分)、第108號B分段第1小分段 (部分)、第108號B分段第2小分段、第108號B分段第3小分段 (部分)、第110號 (部分)、第111號 (部分)及第112 號 (部分)
擬議
擬議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並闢設附屬設施(為期5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3/09/2025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4/10/2025
備註
-
性質 | 申請人澄清申請地點的擬議用途及布局。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