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SK/58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HSK/581

申請地區

洪水橋及厦村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26/08/2025

地點

新界元朗鳳降村丈量約份第128約地段第108號A分段 (部分)、第108號B分段第1小分段 (部分)、第108號B分段第2小分段、第108號B分段第3小分段 (部分)、第110號 (部分)、第111號 (部分)及第112 號 (部分)

擬議

擬議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並闢設附屬設施(為期5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3/09/2025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4/10/2025

備註

-

25/09/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澄清申請地點的擬議用途及布局。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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