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MUP/215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MUP/215
申請地區
萬屋邊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23/04/2025
地點
新界萬屋邊丈量約份第 38 約地段第第 23 號、第 24 號、第 25 號(部分)及第 26 號(部分)、丈量約份第 46 約地段第 803 號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機械、花盆及園藝物料連附屬辦公室及相關填土工程(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3/05/2025 (5)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0/06/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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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提交一份經修訂的平面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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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