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L/80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TKL/801
申請地區
坪輋及打鼓嶺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26/05/2025
地點
新界打鼓嶺坪輋丈量約份第 77約地段第282號餘段、第283號、第284號餘段(部分)、第286號、第287號、第288號(部分)、第290號(部分)、第292號、第293號、第294號、第295號、第296號、第297號、第298號和第299號
擬議
擬議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機械及木材連附屬設施及相關填土工程(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4/06/2025 (8)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4/10/2025
備註
延期於 18/07/2025
| 性質 | 回應運輸署、規劃署及渠務署的意見,附上一份經修訂的平面圖,澄清申請地點是否需要砍伐樹木、申請地點的面積及擬議露天儲存用途的位置、申請地點儲存的物料,證明擬議停車位數量、裝卸空間及車輛進出點的充足性,提供車輛進出安排、交通管理及行人安全措施,提供申請地點現有樹木的資料,證明擬議用途位置的合理性,並提交申請表格的替換頁以新增一個停車位。 |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