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L/813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TKL/813
申請地區
坪輋及打鼓嶺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14/08/2025
地點
新界粉嶺龍躍頭丈量約份第 83 約補租地段第 464 號 A 分段餘段(部分)及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擬議臨時電動車充電站(電動的士)、汽車修理工場、商店及服務行業(汽車陳列室)及食肆連附屬場地辦公室(為期 5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2/09/2025 (4)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0/10/2025
備註
延期於 10/10/2025
| 性質 | 回應漁農自然護理署、水務署、環境保護署、環境及生態局、渠務署及規劃署的意見,提交一份經修訂的排水系統建議書及平面圖,並澄清盡可能保留申請地點內現有樹木、運作詳情、現場使用輕型貨車而非中型貨車,以及現場僅提供18個電動的士充電位。 |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