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L/815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TKL/815
申請地區
坪輋及打鼓嶺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25/08/2025
地點
新界打鼓嶺坪輋丈量約份第82約地段第968號(部分)、第969號(部分)、第970號(部分)、第971號(部分)、第972號、第973號、第975號、第976號、第977號及第978號餘段
擬議
擬議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及機械及相關填土工程(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3/09/2025 (2)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4/10/2025
備註
-
| 性質 | 回應運輸署、渠務署、路政署、環境保護署、漁農自然護理署及規劃署的意見,澄清申請地點現有填土的深度及擬議計劃,包括用地邊界與現有河溪的後退距離、沿用地邊界設置3米高實心金屬牆,以及在申請獲批後提交進出通道建議書,並提交車輛路徑分析,交通管理和行人安全措施建議書。 |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 性質 | 回應環境保護署的意見,並澄清填土期間緩解措施的實施詳情。 |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