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L/817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TKL/817

申請地區

坪輋及打鼓嶺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09/09/2025

地點

新界粉嶺孔嶺第 76 約地段第 1495 號 B 分段第 2 小分段餘段

擬議

臨時私人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及相關填土工程(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8/10/2025 (4)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07/11/2025

備註

-

17/09/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澄清申請用途的計劃與前次申請相同,提交的消防設備安裝計劃圖與前次申請中獲消防處批准的相同,申請規範化填土,以及申請用途的交通安排。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返回頁首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