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L/818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TKL/818
申請地區
坪輋及打鼓嶺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16/09/2025
地點
新界打鼓嶺坪洋丈量約份第 79 約地段第 193 號餘段(部分)、第 197 號餘段及第 198 號(部分)
擬議
臨時私人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4/10/2025 (2)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07/11/2025
備註
-
| 性質 | 回應運輸署的意見,澄清申請地點不提供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原因及申請用途的運作詳情,並提交一份經修訂的平面圖及車輛路徑分析。 |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