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HTF/1202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HTF/1202
申請地區
厦村邊緣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11/11/2025
地點
新界元朗廈村丈量約份第 128 約地段第 384 號餘段
擬議
擬議臨時電子產品回收貨倉連附屬辦公室及相關填土工程(為期 3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9/12/2025 (3)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09/01/2026
備註
-
| 性質 | 回應部門意見,及澄清有關申請的背景資料。 |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