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038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N/1038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2/07/2024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丈量約份第 109 約第19號A分段第1小分段、第19號A分段第2小分段、第19號A分段第3小分段、第19號A分段第4小分段、第19號A分段餘段、第19號B分段、第19號C分段、第19號D分段、第19號E分段、第19號F分段、第19號G分段、第19號H分段及第19號餘段
擬議
擬議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連附屬設施(為期 3 年)及相關的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0/08/2024 (2)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0/09/2024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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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回應環境及生態局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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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澄清設有電動車充電設施的泊車位數目和承諾當申請地點內有小型屋宇發展時終止擬議用途及提交經修訂後的平面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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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