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125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N/1125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03/06/2025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逢吉鄉丈量約份第107約地段第1749號餘段及第1905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連附屬設施(為期3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2/07/2025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01/08/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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