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135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N/1135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4/06/2025

地點

新界元朗逢吉鄉丈量約份第107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擬議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和機械及相關的填土工程(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5/07/2025 (10)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07/11/2025

備註

延期於 15/08/2025

10/09/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部門的意見,以及提供新的理據指出申請人是與新發展區受影響的棕地作業者有關及這宗申請旨在重置有關業務。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19/09/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部門的意見,並附上經修訂的布局圖、經修訂的填土工程範圍圖及申請表格的替換頁。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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