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156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N/1156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30/07/2025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丈量約份第110約地段第629號Q分段、第630號B分段第15小分段及第653號B分段餘段(部分)
擬議
臨時露天存放私家車及汽車零件連附屬設施(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9/08/2025 (7)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9/09/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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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申請人澄清存放車輛數目,並提交了現有排水設施的記錄、修訂的消防裝置建議、修訂的布局設計圖,以及申請表格和規劃綱領的替換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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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