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S/107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S/1070

申請地區

錦田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2/04/2025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丈量約份第 106 約地段第 365 號 A 分段

擬議

臨時蔬菜收集站的規劃許可續期(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3/05/2025 (0)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0/06/2025

備註

-

06/06/2025,09/06/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回應部門意見、一份申請地點現有排水設施的狀況記錄及澄清申請的業務營業細節。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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