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MP/42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MP/421
申請地區
米埔及錦綉花園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6/08/2026
地點
元朗米埔米埔村丈量約份第 105 約的政府土地
擬議
臨時食肆(餐廳戶外座位區)連附屬儲物用途(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5/09/2026 (5)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3/10/2026
備註
-
| 性質 | 輕微修改規劃申請的理據,以回應本署的意見。 |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