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H/1067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7 條而就城市規劃委員會第 16 條的決定提出覆核申請
申請編號
A/YL-PH/1067
申請地區
八鄉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06/08/2025
覆核性質
覆核拒絕申請的決定
地點
元朗八鄉丈量約份第 111 約地段第 3003 號 D 分段及第 3005 號餘段
擬議
擬議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暫定會議日期
31/10/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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