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S/757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PS/757

申請地區

屏山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13/06/2025

地點

新界元朗屏山坑尾村丈量約分第122約地段第429號、第430號(部分)、第431號(部分)、第436號(部分)、第 437 號(部分)、第438號A分段、第438號餘段(部分)、第446號(部分)、第447號(部分)及第449號餘段(部分)

擬議

臨時鄉郊公共公眾停車場(私家車、5.5公噸貨車、旅遊車及24公噸貨車)用途(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1/07/2025 (0)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01/08/2025

備註

-

17/07/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呈交回應部門的意見、經修訂的布局設計圖、經修訂的規劃綱領及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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