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TT/72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TT/721
申請地區
大棠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22/07/2025
地點
新界元朗大棠路水蕉新村丈量約份第116約地段第5144號A分段及第5144號餘段、丈量約份第117約地段第13號D分段及第13號G分段
擬議
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9/08/2025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9/09/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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