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KTN/6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申請編號

Y/YL-KTN/6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11/11/2025

地點

新界元朗石崗新界丈量約份第 110 約地段第 121 號、第 137 號、第 138 號、第 139 號 A 分段、第 139 號餘段(部分)、第 519 號餘段(部分)及第 520 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把申請地點1由「住宅(丙類)2」及「休憩用地」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4」地帶 及申請地點2由「住宅(丙類)2」地帶改劃為「休憩用地」地帶,以及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暫定會議日期

27/02/2026

備註

-

31/12/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部門意見,並提交經修訂的空氣質素影響評估、規劃綱領、排污影響評估及視覺影響評估的替換頁。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但不獲豁免重新計算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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