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MP/1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申請編號

Y/YL-MP/11

申請地區

米埔及錦綉花園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12/08/2025

地點

元朗米埔丈量約份第 104 約地段第 4822 號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把申請地點由「住宅(丁類)」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 2」地帶並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暫定會議日期

21/11/2025

備註

-

18/09/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就收到的部門意見作出回應,並附有供水評估檢討。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但不獲豁免重新計算的規定

26/09/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就收到的部門意見作出回應,並附有經修訂的供水評估檢討及經修訂的視覺影響評估。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但不獲豁免重新計算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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