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MP/9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申請編號

Y/YL-MP/9

申請地區

米埔及錦綉花園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07/02/2025

地點

元朗米埔和生圍丈量約份第101約地段第50號A分段及第77號

擬議

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位於「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的《註釋》,以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8/07/2025

備註

延期於 28/03/2025
延期於 18/07/2025

28/05/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回應部門意見、經修訂的交通影響評估、排污影響評估、排水影響評估、空氣流通評估、環境評估及供水影響評估,以及經修訂的布局設計圖及分期發展計劃圖、新的園境功能分析圖、臨時污水處理廠的截視圖及布局設計圖,以及規劃綱領的替代頁。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但不獲豁免重新計算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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