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MP/9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申請編號
Y/YL-MP/9
申請地區
米埔及錦綉花園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07/02/2025
地點
元朗米埔和生圍丈量約份第101約地段第50號A分段及第77號
擬議
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位於「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的《註釋》,以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8/07/2025
備註
延期於 28/03/2025
延期於 18/07/2025
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回應部門意見、經修訂的交通影響評估、排污影響評估、排水影響評估、空氣流通評估、環境評估及供水影響評估,以及經修訂的布局設計圖及分期發展計劃圖、新的園境功能分析圖、臨時污水處理廠的截視圖及布局設計圖,以及規劃綱領的替代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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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但不獲豁免重新計算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