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中的規劃申請
經2023年修訂的《城市規劃條例》(「經修訂條例」)於2023年9月1日生效。「經修訂條例」並無法定條文就2023年9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第12A條申請供公眾提出意見。下列現正邀請公眾提出意見的第12A條申請均於2023年9月1日前提交。
港島
根據第 12A 條申請修訂圖則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 申請編號 | 地點 | 擬議的用途/發展 | 暫定會議日期 | 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
|---|---|---|---|---|
| - | ||||
備註:如「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一欄列出「不適用」,是指有關申請於「經修訂條例」生效後提交,因此邀請公眾提出意見並不適用。
根據第 16 條申請規劃許可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 申請編號 | 地點 | 擬議的用途/發展 | 暫定會議日期 | 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
|---|---|---|---|---|
| A/H1/104 | 香港蒲飛路內地段第7704號餘段(部分)香港大學擬議員工宿舍 | 擬議教育機構(教學設施及其相關附屬設施)及准許的分層住宅(員工宿舍) | 24/10/2025 |
23/09/2025 - |
| A/H17/144 | 香港壽臣山深水灣道66號(鄉郊建屋地段第 573號) | 擬議略為放寬上蓋面積限制,以作准許的屋宇用途 | 19/12/2025 |
18/11/2025 提出意見 |
| A/H20/202 | 柴灣利眾街14-16號柴灣內地段第12號及第43號 | 擬議酒店並略為放寬地積比率限制 | 21/11/2025 |
04/11/2025 提出意見 |
| A/H7/188 | 銅鑼灣加路連山道內地段第8945號 | 提交發展藍圖及擬議略為放寬總樓面面積限制,以作准許的食肆、辦公室、商店及服務行業、康體文娛場所、政府診所、公共車輛總站或車站、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及社會福利設施用途 | 24/10/2025 |
03/10/2025 - |
| A/H8/442 | 香港北角(東)渡輪碼頭上層商舖 A 及地下商舖 B, C, D 及 E | 擬議商店及服務行業 | 07/11/2025 |
17/10/2025 - |
根據第 17 條申請申請覆核城規會就第 16 條的決定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 申請編號 | 地點 | 擬議的用途/發展 | 暫定會議日期 | 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
|---|---|---|---|---|
| A/H6/96 | 香港銅鑼灣大坑道58號毗連內地段第6621號A分段和第6621號餘段及延展地段的政府土地 | 擬議分層住宅用途(車輛通道和行人通道以作住宅發展) | 02/01/2026 |
07/11/2025 提出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