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中的規劃申請
經2023年修訂的《城市規劃條例》(「經修訂條例」)於2023年9月1日生效。「經修訂條例」並無法定條文就2023年9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第12A條申請供公眾提出意見。下列現正邀請公眾提出意見的第12A條申請均於2023年9月1日前提交。
荃灣及西九龍
根據第 12A 條申請修訂圖則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 申請編號 | 地點 | 擬議的用途/發展 | 暫定會議日期 | 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
|---|---|---|---|---|
| Y/TW/20 | 荃灣灰窰角街丈量約份第 443 約地段第 486 號及荃灣市地段第 85 號 | 把申請地點由「工業」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酒店發展」或「工業(1)」地帶 | 28/08/2026 |
不適用 |
| Y/TY/2 | 青衣青衣市地段第80號及第108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 | 把申請地點由「工業」、「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康樂及與旅遊業有關的用途」及「綠化地帶」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6」、「住宅(甲類)7」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並把青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TY/32(下稱「大綱圖」)以外地方納入大綱圖內並改劃為「住宅(甲類)6」及 「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遊艇俱樂部」地帶及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 11/09/2026 |
17/07/2026 提出意見 |
備註:如「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一欄列出「不適用」,是指有關申請於「經修訂條例」生效後提交,因此邀請公眾提出意見並不適用。
根據第 16 條申請規劃許可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 申請編號 | 地點 | 擬議的用途/發展 | 暫定會議日期 | 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
|---|---|---|---|---|
| - | ||||
根據第 17 條申請申請覆核城規會就第 16 條的決定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 申請編號 | 地點 | 擬議的用途/發展 | 暫定會議日期 | 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
|---|---|---|---|---|
| A/K1/272 | 九龍尖沙咀金巴利道16號 | 擬議略為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許的酒店用途 | 04/09/2026 |
07/07/2026 - |
| A/K1/273 | 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號 K11寓館 | 擬議分層住宅(原址改建現有酒店式附服務設施住宅) | 17/07/2026 |
29/05/202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