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2023年修訂的《城市規劃條例》(「經修訂條例」)於2023年9月1日生效。根據「經修訂條例」的過渡性條文,在上述日期之前展示的圖則(即下方有「#」的圖則)在「經修訂條例」生效前的第6至6H條仍然適用。
處理中的圖則
任何提交的申述及進一步申述應符合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的規定,特別是申述人及進一步申述人如沒有根據規劃指引的規定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證/護照號碼的首四個字母數字字符,則有關申述及進一步申述會可視為不曾作出。城規會秘書處保留權利要求申述人及進一步申述人提供身份證明以作核實。
有關資料是為方便市民大眾參考而提供。對於所載資料在使用上的問題及文義上的歧異,當局概不負責。若有任何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
城市規劃委員會或其轄下小組委員會已於下列圖則展示之前,考慮關於圖則的文件 (只有英文版本)。公眾可前往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索閱該等文件,並可於本網站瀏覽或前往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相關的會議記錄。
公眾可點擊下列的圖則號碼或於正常辦公時間內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及相關的地區規劃處查閱以下圖則。
區域 | 圖則名稱 | 圖則編號 | 通知及修訂項目附表 (倘有) | 提交申述的屆滿日期 |
---|---|---|---|---|
荃灣及西九龍區 | 洗衣街/花墟道 | S/K3/URA5/1 | 檢視 | 23/10/2024 提交申述 |
公眾可點擊下列的圖則號碼或於正常辦公時間內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及相關的地區規劃處查閱以下圖則及其建議修訂項目。
公眾可於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以下申述及就申述提出的意見。
圖則 | 收到的申述 | 收到對申述的意見 | 對圖則的建議修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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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 | 圖則名稱 | 圖則編號 | 通知及修訂項目附表 (倘有) | 摘要及總數 | 索引及總數 | 通知及建議修訂項目附表 | 提交進一步申述的屆滿日期 |
公衆可點擊下列的圖則號碼或於正常辦公時間內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祕書處、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及 相關的地區規劃處查閱以下圖則及其建議修訂項目。
公衆可於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以下申述及就申述提出的意見。
區域 | 圖則名稱 | 圖則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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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區 | 薄扶林 | S/H10/22 |
荃灣及西九龍區 | 川龍及下花山 # | S/TW-CLHFS/1 |
荃灣及西九龍區 | 旺角 | S/K3/37 |
屯門及元朗西區 | 天水圍 | S/TSW/17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古洞南 | S/NE-KTS/21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南生圍 | S/YL-NSW/9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平洲 # | S/NE-PC/1 |
西貢及離島區 | 愉景灣 | S/I-DB/5 |
西貢及離島區 | 大蠔 # | S/I-TH/1 |
*備註1: 任何人如曾就該圖則提交申述,但未有提供聯絡資料或未有接獲秘書處就聆聽會安排的通知,若有關人士希望出席上述會議及作口頭陳述,請於聆聽會前兩星期與本秘書處聯絡(電話號碼:2231 4810)。在核實身份後,秘書處會就出席會議作適當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