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申请编号
A/HSK/570
申请地区
洪水桥及厦村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20/05/2025
地点
新界元朗厦村丈量约份第125约地段第1007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的规划许可续期(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7/06/2025 (0)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8/07/20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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