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L/817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TKL/817

申请地区

坪輋及打鼓岭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09/09/2025

地点

新界粉岭孔岭第 76 约地段第 1495 号 B 分段第 2 小分段余段

拟议

临时私人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及相关填土工程(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8/10/2025 (0)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07/11/2025

备注

-

17/09/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澄清申请用途的计划与前次申请相同,提交的消防设备安装计划图与前次申请中获消防处批准的相同,申请规范化填土,以及申请用途的交通安排。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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