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LFS/572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LFS/572

申请地区

流浮山及尖鼻咀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30/09/2025

地点

新界元朗流浮山丈量约份第129约地段第1210号B分段第1小分段、第1210号B分段第2小分段、第1210号B分段第3小分段、第1210号B分段第4小分段、第1210号B分段第5小分段、第1210号B分段第6小分段、第1210号B分段第7小分段及第1210号B分段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私人停车场(私家车)及相关填土工程(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31/10/2025 (4)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1/11/2025

备注

-

12/11/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澄清有关拟议发展的运作详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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